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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回再审去最高院申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4-10-09 11:55:34来源:驻马店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zmdxsls)

        一、驳回再审去最高院申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申诉的,应当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4、 申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一般情况下申诉的话应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相关的材料,但实际上申诉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因为二审法院在审理的过程当中已经非常谨慎,本身就是根据现有的证据作出的裁定或判决,法院的判决书也不可能会被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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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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