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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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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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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5 08:37:13来源:沈阳刑事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zlsyxslszx)
网友:海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不一样?
律师:海关行政复议是指海关相对人不服海关行政行为,向海关复议机构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海关行为。海关行政诉讼是指海关相对人认为海关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进行审理的行为。
海关行政复议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纳税争议的复议,第二个部分是相对人遭受经济处罚的复议。
海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
1.对海关作出的罚款、没收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追缴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取消给予特定减免税优惠,暂停或取消与办理海关手续有关的经营资格,暂停报关员的执照或吊销报关员的执业证书等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扣留、封存、冻结财产以及扣留、封存账簿、单证等强制性行为不服的;
3.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海关依法颁发资质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申请海关依法审批、登记等有关事项,或者申请海关办理报关、查验、放行等海关手续,海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5.申请海关履行法定职责,海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如权利人向海关申请采取知识产权关境保护措施,海关不采取行动的,以及符合海关行政复议条件,海关拒不受理的;
6.海关违法收取滞纳金、监管手续费等费用或违法要求相对人履行义务的
7.认为其它具体海关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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