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市律师在线咨询—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法规 刑事犯罪 行政复议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市律师在线咨询
      • 律师信息

      • 沈阳市律师在线咨询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员工意外被撞伤,依法合理结此案
      •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陈述和使用的语言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开庭时,民事案件中的证人必须出庭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书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烟台刑事律师
      • 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包括哪些?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出现的,其婚姻关系怎么办?烟台刑事律师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剥夺政治权利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吗

        发布时间:2023-05-23 13:47:15来源:沈阳市律师在线咨询(https://www.00086.net/zlsyslszxzx)

        剥夺政治权利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吗

        一、剥夺政治权利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吗?

        剥夺政治权利不是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的,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时间是: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具体是指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如果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的话,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实行假释的,这种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从假释之日开始计算,但剥夺政治权利其实跟假释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市律师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沈阳市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lsyslszxzx/index.php?id=27986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lsyslszxzx/index.php?id=27986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对于犯罪既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 缓刑和保外就医的区别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市律师在线咨询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市律师在线咨询|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