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请问投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下?

      发布时间:2021-06-30 17:57:00来源:镇江故意杀人律师(https://www.00086.net/zjgysrls)

      网友:请问投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下?

      律师: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投毒罪的量刑标准是:

      (一)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有法律问题?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文章来源: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jgysrls/index.php?id=31617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jgysrls/index.php?id=31617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精神损失费怎么写合适?
    • 请问侵犯人身权利的处罚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