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损害赔偿是哪个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1-08-20 14:49:02来源:镇江故意杀人律师(https://www.00086.net/zjgysrls)

      网友:损害赔偿是哪个法律依据?

      律师: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对具体法律问题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可以作为法律规定直接在判决时予以引用。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文章来源: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jgysrls/index.php?id=29225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jgysrls/index.php?id=29225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有哪些?
    •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