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骨裂多少达到轻伤标准?

      发布时间:2023-03-31 20:11:21来源:镇江故意杀人律师(https://www.00086.net/zjgysrls)

      一、故意伤害骨裂多少达到轻伤标准?

      1、轻伤一级:肋骨骨折6处以上。

      2、轻伤二级:肋骨骨折2处以上。

      二、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三、故意伤害轻伤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做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伤残鉴定委托书

      五、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的时间一般什么时候做?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伤情鉴定标准虽然都有统一的参考依据,但是只有伤情鉴定机构才有鉴定的权利,如果没有伤残鉴定报告书,是不能凭医院的诊断证明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的,而且故意伤害案中,伤情鉴定要通过公安机关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文章来源: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jgysrls/index.php?id=28144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jgysrls/index.php?id=28144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和解不做伤情鉴定可以吗?
    • 鼻子骨折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镇江故意杀人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