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08 10:34:56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zyls)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的,有权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原告、被告、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分别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七日内预交。上诉人逾期不交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将裁定技撤回上诉处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