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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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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2 14:02:08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zyls)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能否申请解除行为保全措施?申请人申请解除或者撤回行为保全措施的,能否免除赔偿责任?
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申请解除行为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认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166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申请人撤回行为保全或者申请解除行为保全措施的,不因此免除《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即申请行为保全错误的,仍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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