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东海县十佳律师—周景宝律师
    13815691155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行政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东海县十佳律师
      • 律师信息

      • 东海县十佳律师
        周景宝律师

        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地址: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牛山北路208-20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13815691155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女工与男工从事相同的工作,但是工资只有男工的一半工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23-10-19 11:35:19来源:东海县十佳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sjls)

        女工与男工从事相同的工作,但是工资只有男工的一半工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刘金花(女)和刘大壮是老乡,一起在肉联厂屠宰车间工作。刘金花每天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量比刘大壮还大。有一天,她跟车间的男工聊天才发现,自己的工资只有刘大壮的一半。刘金花很愤怒,找到厂长理论。厂长说,大壮是男人,要养家,工资当然比你高。厂长的说法和做法正确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分配原则。《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男女同工同酬。所以,女工与男工从事同样的工作,同样的工作量,工资应当相同。刘金花与刘大壮做同样的工作,工作量更高,她的工资不应该比刘大壮少厂长仅仅因为刘大壮是男工人,就给他更高的工资,违反了“同工同酬”的规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东海县十佳律师

        文章来源:东海县十佳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jbdhxsjls/index.php?id=43620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jbdhxsjls/index.php?id=43620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女性有何特殊保护?黄石著名律师
      • 女工在月经期间被要求从事低温作业工作,是否合法?: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东海县十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东海县十佳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15691155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