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东海县十佳律师—周景宝律师
    13815691155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行政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东海县十佳律师
      • 律师信息

      • 东海县十佳律师
        周景宝律师

        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地址: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牛山北路208-20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13815691155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未经他人同意拍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

        发布时间:2024-10-14 11:43:17来源:东海县十佳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sjls)

        未经他人同意拍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

        一、拍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

        未经他人允许拍摄他人照片不抄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应当满足当事人要求。

        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当事人的照片发布到网络社区,公众平台,不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只要当事人主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

        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立即改正,并删除照片,并且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若已经造成较大影响,并给当事人带来伤害和损失,则需负刑事责任。

        二、可以不经肖像权同意而合理实施的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实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侵犯肖像权就是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而进行使用,如果只是单纯的拍他人的照片而没有用作其它的用途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违法的,但如果当事人要进行主张的话,那么法院也会受理的,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作不同的处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东海县十佳律师

        文章来源:东海县十佳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jbdhxsjls/index.php?id=27454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jbdhxsjls/index.php?id=27454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律师在线免费咨询解答语言上性骚扰可以立案吗?
      • 如何算侵犯肖像权?: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东海县十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东海县十佳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15691155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