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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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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9 09:37:16来源:东海县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lhls)
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分割这个房子,但可以主张追回购房款。
如果想要追回购房款,女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当时男方挪用了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将男方银行卡号提供给法院,申请法院调查男方的银行流水,法院综合其他案件相关信息进行认定,确定应当返还之后,法院可在离婚诉讼中确定如何分割购房款。如果双方离婚,在分割购房款时,女方还可以主张男方给第三者买房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少分。若法院认定男方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有望分得更多的财产份额。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
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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