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发布时间:2021-07-14 13:44:10来源:东海县家庭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jtls)
网友:请问婚外情生子应该怎么样上户口?
律师:婚外儿童是指配偶出轨后非婚生子女。因为私生子属于私生子,私生子不符合生育政策的要求。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户籍登记和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应当按照国务院和各地方的规定办理。在正常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母亲的母亲也可以办理。无出生证明的子女,其母亲需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到相关司法部门进行亲子鉴定,并凭亲子鉴定证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此外,在需要出生证的地区,父母必须先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并到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实施计划生育措施;只有在此之后,他们才能凭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社会支持收据到公安机关登记。在实践中,当一个孩子出生的家庭婚姻登记,警察局在大多数领域需要提高孩子去住所登记的公证处做公证包括非婚生孩子的身份,谁提出了儿童和他定居的地方。
任何人不得伤害或歧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jbdhxjtls/index.php?id=30031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