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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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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14:42:50来源:东海县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hyls)
网友:请问应该怎么样找离婚的证据?
律师:证据是案件成败的关键。与其他案件一样,离婚案件主要是基于案件争议的焦点。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和被告都必须主动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1.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五种认定离婚的情形。在这五种情况下,只要有证据证明法院在调解中无效,当事人一般应被判离场。
五种法定情形为:重婚、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赌博、吸毒、未接受过多次教育、分居两年。2. 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进入司法领域,如手机短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都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一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证据”第68条而获得的证据方法,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能使用为基础确定案件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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