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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景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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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地址: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牛山北路208-20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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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3-05-10 10:07:51来源:东海县公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gslss)

        一、“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

        1.法律关系不同

        从法律关系角度来讲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属于主合同的。

        2.适用范围不同

        他们之间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定金的担保方式可适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二、买房时签署定金协议要注意哪些?

        1.定金的多少

        定金收多少一般由买卖双方来协商决定,那是多少都行么?其实不是,是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或者过低,都有可能会引起纠纷。

        2.基本信息是否齐全

        通常情况下交纳定金的时候签订的不是正式的购房合同,但购房者要注意定金协议中房屋的基本信息要标注清晰:如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价格、是否含装修、是否含车位、车位价格等具体内容。

        3.协议签订主体

        在签订定金协议的时候可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体不一致的话,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4.明确定金交付时间和方式

        通常情况下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要落实到书面上,买卖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一个具体的时间点来保障买方准时交定金,另外也应该约定支付定金的方式,例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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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东海县公司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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