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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红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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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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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湖北黄石大贩路6号团城山大厦2栋10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朱红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黄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是黄石市优秀律师,朱红星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正直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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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体现医疗过失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17 16:33:19来源:黄石著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zhxhsls)

        网友:请问体现医疗过失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律师: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在医疗行为上可以具体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医学技术操作规范、技术程序、处置原则等。

        一、医疗机构的过失主要体现有下列一些情形:

        1、医疗机构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建全;医疗设备陈旧、缺乏维护;

        2、基本医疗护理条件;

        3、对疑难病症未认真组织会诊、草率结论等。

        二、医务人员的过失主要体现有下列一些情形:

        1、误诊,可能是疏忽大意也可能是过于自信导致,某些情况下,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高也是导致误诊的因素。

        2、不负责任,违反规程;

        3、对病史采集、患者检查处理漫不经心,草率马虎;

        4、撤离职守,延误诊治或抢救;

        5、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不请示,也不请人帮助,一味蛮干;

        6、擅自做无指征或有禁忌症的手术和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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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黄石著名律师
        律师:朱红星【湖北-黄石】
        执业机构: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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