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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条咋打?

        发布时间:2025-04-07 10:52:13来源:珠海劳动仲裁律师(https://www.00086.net/zhldzcls)

        一、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条咋打?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二、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以上就是欠条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后期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条款来进行还款处理的,那么就可以按照欠条中的违约责任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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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珠海劳动仲裁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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