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认定
发布时间:2021-08-25 17:34:47来源: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zgyshzls)
网友: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律师:妇女和幼儿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对象,但是现实社会中,因为一些原因,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屡遭侵害,当妇幼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做如下处理:
一、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例如:对于正在进行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
对于侵犯其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
对于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于通过大众传媒或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行为,妇女可以要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
二、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可以申请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三、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
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同时可以向妇联等妇女组织请求进行诉讼需要的帮助。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时,记得保留证据,当地的司法机关会给予援助,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可以的。
厦门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zqxnzgyshzls/index.php?id=29186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