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鼻骨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2-02-28 11:17:29来源: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zgyshzls)

        网友:鼻骨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一、鼻骨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二、打架致鼻骨轻伤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打架报案后怎么做伤情鉴定?

        1、发生伤害案件后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出鉴定需求。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法医受理委托进行。

        3、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由公安机关告知鉴定结果。

        四、打架致鼻骨轻伤的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伤情鉴定标准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也是结合诊断证明确定伤情情况的,拿到鉴定报告书以后,对于轻伤鉴定结论在报告书上标的参考依据也很清楚,双方对鉴定结论有争议的,均可申请重新鉴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zqxnzgyshzls/index.php?id=28529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zqxnzgyshzls/index.php?id=28529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车祸致鼻骨轻伤二级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 残疾赔偿金会转化为遗产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