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抵押担保 人身损害 人力非诉 婚姻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人民法院接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作出裁定、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 抵押给他人的房屋,还可以转让吗?
    • 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何处理?烟台刑事律师
    • 担保物损毁的,担保物权人如何救济?太仓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9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项目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4-29 11:19:19来源:黔西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rsshpcjfls)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9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项目是怎样的?

      一、9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项目是怎样的?

      (一)9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特别推荐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2(注:2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 cm2(注:2为平方)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 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 dB或一耳损失≥71 dB;

      31)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 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肺修补术;

      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7)膈肌修补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食管修补术;

      40)胃修补术后;

      41)十二指肠修补术;

      42)小肠修补术后;

      43)结肠修补术后;

      44)肝修补术后;

      45)胆囊切除;

      46)开腹探查术后;

      47)脾修补术后;

      48)胰修补术后;

      49)肾修补术后;

      50)膀胱修补术后;

      51)子宫修补术后;

      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53)修补或成形术后;

      54)乳腺成形术后。

      (二)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不由于工伤或者是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使特定主体受到九级伤残的,此时由于其身体受损严重,并且极大部分情况下已经无法继续通过上班获得经济收入。故此其可以获得的经济赔偿金额较高。若是该九级伤残是工伤导致,单位不得随意开除此类职员。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zqxnrsshpcjfls/index.php?id=28143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zqxnrsshpcjfls/index.php?id=28143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太仓律师鼻子轻伤二级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 关于伤残鉴定赔偿流程是怎样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