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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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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2 19:56:46来源:黔西南民间经济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mjjjjfls)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有哪些?
为保护知识产权,我国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具体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我国陆续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从宏观层面上讲,国家已经在法律制度层面为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的保护提供了较强的法律依据,为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法指明了方向。
二、知识产权保护哪些权利?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很重要,不仅是企业要加强对自身技术专利的保护,国家也在不断的完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给予根本保证。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是比较完善的,主要几部法律是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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