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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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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02 09:51:04来源: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gsbxls)
网友:患精神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律师:很多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工作时间朝九晚九,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可能还要熬夜加班,竞争压力大,存在部分员工精神上有问题或者患上精神病,那么在工作期间患上精神病算工伤吗?这个要分情况来对待,如果员工患精神病是由于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的则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工作中突发事故只是引起精神病的诱因,患精神病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先来看看我国法律对工伤是如何定义的。
工伤引起的原因是工作,时间是在工作过程中,结果就是发生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由此可见,工伤是这三个条件构成的缺一不可,职业病是工作工程中长期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或者具有放射性物质导致出现疾病的情形。
我国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若职工具备下列任何一条则可被认定为工伤:
一、在职工上班期间,上班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受到伤害者被认定为工伤。
二、在上班地点,上班时间前后由于准备或者收尾工作发生事故受到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三、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到意外伤害的,比如说交警值岗受到暴力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四、因在工作过程中长期接触有毒有害放射性造成职业病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五、在上班期间,由于工作需要外出的,本身又是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意外造成职工受到伤害或者失踪者可被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地铁、轮渡、火车等职工不负主要责任的事故受到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七、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况。
综上可知,如果患精神病不是由于事故造成的,且精神病目前尚不属于职业病范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患病若是在实习期可通过辞退处理,若是正式工患精神病,需联系家属带其看病,期间提供生活补助,经治疗,不能好转者,协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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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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