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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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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姚瑶律师于2011年获得上海大学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4年赴美国福特汉姆法学院学习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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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转发原创微博侵犯著作权吗?

        发布时间:2021-07-15 17:17:56来源:上海专利律师(https://www.00086.net/yyshzlls)

        网友:请问转发原创微博侵犯著作权吗?

        律师:一、微博原创是否构成作品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最基本的要件为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微博内容被大量转发的事实本身就证明了可复制性的存在。独创性,是指一件作品的完成应当是作者自己的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描述的结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出来,也不是依既定程序推演而来。虽然通常而言,作品所使用的文字越少,越容易与公众惯常使用的语言表达重合,越难满足独创性的标准。但是微博140字的字数限制并不影响作者通过选择、取舍、安排等来传情达意,从而满足独创性的要求。其实,生活中字数少的作品大量存在,例如诗歌、广告语、对联等,他们的字数都没有超过140字,但这不影响他们成为作品。此外随着微博技术的发展,微博内容早已突破了140字的限制,各种上传功能使得微博内容愈来愈丰富。例如长微博的使用,用户将文字转坏点阵图像发布,这种通过图片发布文字信息的方式就突破了140字的限制,将自己的摄影作品上传到微博,将录的小视频上传等,这些都构成作品。因此,博主发布的各种状态、照片、GIF等都能构成作品。

        二、转发是否侵权

        既然微博内容构成作品,发布状态的博主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那我们原文转发是否构成侵权呢?是否侵犯了原博主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呢?

        从法律角度分析,虽然原文转发表现出对原博主和原博文的尊重,但是如果没有法定理由,这种行为的确已经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原文转发必须满足某种法定理由的要求,才能说不构成侵权。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来看,均对转发行为持包容态度,认为上述转发不侵犯著作权。因为微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分享、转发,这也是微博存在的价值。因此,再转发行为,尤其是原文转发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对问题上,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微博的价值和功能,尊重这一新兴社交方式的惯例,采取更加包容的态度,鼓励微博的健康发展。

        三、如何保护微博原创著作权

        关于微博的著作权如何保护,小编提醒大家,当发现微博内容被侵权时,权利人应采取措施保留证据,必要时可以截图为证。为了增强证据的有效力,可以对取证过程进行公证。如果能找到侵权人,应立即要求终止侵权并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在权利人受到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难 以计算则有法院在五十万一下自由裁量,结合侵权事实、情节、举证等原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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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上海专利律师
        律师:姚瑶【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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