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上海专利律师—姚瑶律师
    13774224102
    首页 律师介绍 专利诉讼 专利无效 专利申请 专利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上海专利律师
      • 律师信息

      • 上海专利律师
        姚瑶律师

        手机:13774224102

        律所: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邮箱:jiayueangel@126.com

        Q Q: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1505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姚瑶律师于2011年获得上海大学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4年赴美国福特汉姆法学院学习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涉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 请问什么情况下不能取得著作权?
      • 请问到期了专利权期限怎样续?
      • 请问著作权主体人及分类?
      • 请问擅自使用别家翻译组的字幕构成侵权吗?
      • 请问知识产权侵权保护方式有哪些?
      • 请问音乐侵权如何界定?
      • 请问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范围?
      13774224102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利诉讼

        请问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发布时间:2024-04-22 10:42:42来源:上海专利律师(https://www.00086.net/yyshzlls)

        请问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一、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七)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八)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专利授予的要求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专利法》所说的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一般在申请授予专利权的时候,需要看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而提出专利申请,并不是每个都会被授予专利。在规定的三大专利中,尤其对发明专利的审查最为严格,而一旦被授予发明专利,在每年按照要求正常缴纳年费的情况下,对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最长保护期限可以达到20年。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上海专利律师

        文章来源:上海专利律师
        律师:姚瑶【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774224102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yshzlls/index.php?id=17390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yshzlls/index.php?id=17390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 太仓律师法律上对专利权的限制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上海专利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上海专利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74224102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