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上海不正当竞争诉讼律师—姚瑶律师
    13774224102
    首页 律师介绍 金融合同 商标侵权 反不正当竞争 商业秘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上海不正当竞争诉讼律师
      姚瑶律师

      手机:13774224102

      律所: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邮箱:jiayueangel@126.com

      Q Q: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1505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姚瑶律师于2011年获得上海大学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4年赴美国福特汉姆法学院学习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件书,哪些情形应当被以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难以弥补的损害”?
    • 商标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 当事人对涉及不同著作权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共同诉讼,应该向哪个人民法院提出?
    • 请问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什么
    • 请问注册的商标被别人使用怎么办
    • 请问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应该怎么样赔
    • 请问logo用别人的图片侵权吗?
    • 请问怎样注册个体工商户?
    • 请问商标侵权属于哪里管?
    • 请问抢注商标权算不算侵权行为?
    13774224102
  •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合同

      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2-06 18:51:06来源:上海不正当竞争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yyshbzdjzssls)

      一、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固定现场证据:固定现场证据的方式可以通过画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录像,也可以通过现场口头询问方式固定证据。

      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依法给予处罚: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2)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当场出具,也可以事后出具;但是最迟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当场调解: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可以口头申请),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1、仅造成当事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轻微伤依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执行;

      2、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以下案件;

      3、以下情况可由交警一人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不是必须适用,有交通肇事嫌疑的交通事故不适用简易程序:

      (1)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有争议或是对之无争议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

      (2)因无牌照、无检验合格或保险标志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3)运载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

      (4)与公共设施、建筑物等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的,也即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5)驾驶员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事故;

      (6)对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累精神药品或是麻醉药品可能的驾驶员造成的交通事故;

      (7)对事故后当事人无法移动自身车辆的交通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交警在了解情况后,可以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也可以自事故发生当日之后的十日内出具。如果各方当事人请求调解彼此之间的赔偿纠纷的,交警也可以现场调解,并把调解结果记录在事故认定书上。调解自愿,当出现不愿意调解、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或是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的情况时,不能调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 应当根据实际的责任认定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交警部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因错误的方法导致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上海不正当竞争诉讼律师

      文章来源:上海不正当竞争诉讼律师
      律师:姚瑶【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774224102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yshbzdjzssls/index.php?id=27900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yshbzdjzssls/index.php?id=27900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民事案件的民事被告答辩状怎么写?
    •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怎么赔偿办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上海不正当竞争诉讼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上海不正当竞争诉讼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74224102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