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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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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高中校园暴力校方责任怎样判定

      发布时间:2021-07-23 10:45: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yyqshxsbhls)

      网友:请问高中校园暴力校方责任怎样判定

      律师:发生校园暴力,校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学生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10—18周岁),不同的阶段,学校所付的责任也所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①、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②、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③、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责任判断

      根据以上的规定,首先要认定学生是哪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判断学校有无失责,如果学校失责,那么学校要承担责任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未失责,则根据学生的身份情况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一般要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责了;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只有失责才承担责任。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在校园暴力中学校要否承担法律责任是要看当事人学生的年龄,高中校园暴力校方责任的大小也是要具体看学生是否已满18岁和学校能否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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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俞逸群【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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