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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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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6 18:04:22来源:上海民事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yqshmsjfls)
民事案件中的先予执行是指什么?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为了满足当事人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在作出生效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应当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提前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财物或者停止、实施某些行为并立即执行的即为先予执行。先予执行主要是满足权利人的迫切需要。例如,原告因交通事故遭受身体伤害,无力负担治疗费用,对方当事人又不愿意承担该费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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