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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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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2 11:08:37来源:上海民事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yqshmsjfls)
以动产作为证据的,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提交?
当事人以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将原物提交人民法院。原物不宜搬移或不宜保存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复制品、影像资料或者其他替代品。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动产或者替代品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或者保存现场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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