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761890659
律所: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邮箱:540927600@qq.com
Q Q:540927600
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法规
发布时间:2024-01-02 10:49:52来源:上海民事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yqshmsjfls)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物证,应当提交原物。但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一概要求提交原物、原件,当事人可能面临举证困难或者举证不能的局面。因此,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