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俞逸群律师
    13761890659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劳务制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
        俞逸群律师

        手机:13761890659

        律所: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邮箱:540927600@qq.com

        Q Q:540927600

        地址:上海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99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用人单位能够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嘛?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请问一下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 如果合同期满提前多久通知员工离职?
      • 请问劳务合同需要交社保吗?
      • 请问一下临时工合同最长签多久?
      13761890659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犯罪人员假释出来谁去接狱?

        发布时间:2022-06-30 08:21:19来源:上海劳动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yyqshldhtls)

              网友:犯罪人员假释出来谁去接狱?

        律师:一、犯罪人员假释出来谁去接狱?

        一般由监所将犯人送至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

        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

        二、假释人员不去报道会怎样?

        假释人员不去报道的话会被撤销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刑法》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三、假释期间有什么限制?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监督机关批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释就是代表犯罪人员可以提前出来,但需要接受社区矫正,一般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会直接交由居住地的当地执法人员,从而在释放的期间也需要扫时的报道直到服完刑的那一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上海劳动合同律师
        律师:俞逸群【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76189065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yqshldhtls/index.php?id=28515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yqshldhtls/index.php?id=28515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假释流程已提交法院可以请求不再执行假释吗?
      • 假释后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6189065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