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上海毒品律师—俞逸群律师
    13761890659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辩护 刑事常识 刑事犯罪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上海毒品律师
      俞逸群律师

      手机:13761890659

      律所: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邮箱:540927600@qq.com

      Q Q:540927600

      地址:上海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99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13761890659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诉讼

      审查起诉期限多久能出结果?

      发布时间:2023-02-14 09:02:11来源:上海毒品律师(https://www.00086.net/yyqshdpls)

            网友:审查起诉期限多久能出结果?

      律师:审查起诉期限多久能出结果?《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下面,握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期限时间。

      一、审查起诉期限六个半月最长了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

      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扩展资料:

      审查起诉其主要内容是:

      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

      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就是关于“审查起诉期限多久能出结果?”的全部内容了。您如果对审查起诉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咨询握法网审查起诉期限专业律师。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上海毒品律师

      文章来源:上海毒品律师
      律师:俞逸群【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76189065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yqshdpls/index.php?id=2282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yqshdpls/index.php?id=22821&r=article%2Fdetail
    • 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包括哪些?柳州知名刑事律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上海毒品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上海毒品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6189065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