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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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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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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烟台芝罘区环山路115-6号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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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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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应该提交哪些材料?烟台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18 10:38:55来源:烟台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sxsls)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应该提交哪些材料?烟台刑事律师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2)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财产线索;

             (3)如果要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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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刑事律师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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