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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2 09:59:11来源:烟台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sxsls)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举证期限如何确定?烟台刑事律师
追加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举证期限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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