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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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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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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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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诉案件向公安局申请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1-08-18 09:42:07来源:烟台法律顾问(https://www.00086.net/ytsflgw)

        网友:自诉案件向公安局申请怎么写?

        律师:自诉案件向公安局申请起诉要写清楚相关人员信息、案件情况、法律后果、诉讼请求、有关证据等,具体程序如下:

        1、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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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法律顾问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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