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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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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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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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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如果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2-02-28 11:29:51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网友:离婚如果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律师:一、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情况。

        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四)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夫妻离婚可以不要求分割财产,如果经由双方协商都同意不分割财产的,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愿,判决离婚而可以不分割财产。若要分割财产需坚持男女平等、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公平、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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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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