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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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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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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烟台芝罘区环山路115-6号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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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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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女人分得一大笔财产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22-02-28 14:53:15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网友:离婚时女人分得一大笔财产是否合法?

        律师:一、离婚女人分得一大笔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女人分得一大笔财产是合法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和方便生活原则;

        4、给予补偿原则,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三、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也适合

        我国法律当中对于离婚的财产分割所做出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分割财产的话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其中一方不同意的话,可以到法院来进行起诉,要求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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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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