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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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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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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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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过错方如何分财产?

        发布时间:2024-12-05 16:54:22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起诉离婚过错方如何分财产?

        一、起诉离婚过错方如何分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内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通过现在的法律制度来看,过错行为和财产分割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总之并不像大多数人想的那样样,有过错行为就理所应当的要少分财产。其实,双方能协商处理财产分割是最好的,如果已经起诉,双方也要准备好证据及答辩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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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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