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烟台合同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房产合同 银行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烟台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烟台合同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2-04-11 15:12:31来源:烟台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tls)

        网友: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哪些?

        律师:一、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包括适当履行原则和协助履行原则。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来说,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具体的原则规定是什么?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来说,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适当履行既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服务,也要求这些交付标的物、提供服务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可见,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适当履行场合不会存在违约责任,实际履行不适当时则产生违约责任。

        适当履行原则所要求的履行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履行方式适当等。

        (二)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不仅如此,在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因此履行合同不仅是债务人的事,也是债权人的事,而协助履行往往是债权人的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

        协作履行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一方面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协助,另一方面也表明协助不是无限度的。一般认为,协作履行原则含有以下内容:

        (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4)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各自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协作履行原则并不漠视当事人的各自独立的合同利益,不降低债务人所负债务的力度。那种以协作履行为借口,加重债权人负担,逃避自己义务的行为,是与协作履行原则相悖的。

        合同的履行肯定是需要遵循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具体的原则,比如说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要对于对方履行相关的义务,承担起一定的帮助义务。当然也必须要适当的来进行合同义务履行。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烟台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烟台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ythtls/index.php?id=27188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ythtls/index.php?id=27188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单方解除合同可以约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 合同履行含有哪些抗辩权?: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烟台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烟台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