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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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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30 17:54:15来源:济南专业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ylhls)
网友:请问一下同性恋在国内有何规定?
律师:我国并未在立法中对同性婚姻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同性婚姻,我国是不予办理登记的。
《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情形之中。
也不在《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的婚姻无效情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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