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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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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3 14:52:11来源:济南专业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ylhls)
网友:请问侵犯监护权如何起诉?
律师:
监护是侵犯他人监护权利的法定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确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解除监护人监护关系,对父母子女关系或者近亲属关系造成严重损害的。精神损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监护权利。
非法剥夺公民监护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公民的民事责任。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监护是以亲子关系为基础的。父母对孩子有同等的监护权。除死亡、父母子女关系依法终止或者监护权依法被剥夺外,任何人不得被剥夺。极限。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有孩子的监护权并承担监护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确定的解释》第二条被损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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