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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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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4 13:33:41来源:济南专业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ylhls)
网友:请问非婚生子女怎么变更抚养权?
律师:非婚生子女享有与非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如果生父或生母认为非婚生子女和自己的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可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变更被变更子女监护权的手续。只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父母就应该同意改变孩子的抚养关系。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他们可以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
1. 与该儿童同住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不能继续抚养该儿童;
2. 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履行扶养、虐待子女的义务,或者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确实有不良影响的;
3.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并有抚养能力的;
4. 如果有其他合理的原因需要改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非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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