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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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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4 13:35:09来源:济南专业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ylhls)
网友:如果行使探视权孩子不愿意见怎么样办?
律师:不能以儿童为对象强制执行探望权。在探视权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儿童拒绝探视的情况。这种情况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1. 如果孩子受到教唆、诱惑或恐吓,并表示不愿被探望。这时,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之一进行批评和教育。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罚款、拘留等措施,责令改正。2. 根据孩子的具体年龄和实际的辨别能力,推断出孩子拒绝探望父母的真正原因,然后依法处理药物。3.做好幼儿的思想工作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幼儿的父母配合法官对幼儿进行教育,说服幼儿同意并接受另一方家长的来访。
由于探望权是一项与人有关的权利,即使法院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探望权也不能被强制执行。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配合。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孩子的权利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探访权;中止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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