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子女抚养 离婚财产 离婚法规 离婚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玉环婚姻律师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发布时间:2021-08-27 15:37:53来源:济南专业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ylhls)

        网友: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律师:结婚在很多人看来,无非就是男女双方摆婚宴之后,男女双方就成为夫妻了。这些看似约定俗成的现象背后往往存在着许多无效婚姻,一旦因婚姻效力问题发生纠纷会涉及到各方面,此时需要解决问题就要看婚姻是否属于法定的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如何认定无效婚姻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作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如果在得知自己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的话,该如何是好,一般来说,无效婚姻是可以撤销的。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比如:结婚时双方或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治愈的等情形。

        对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法律对生存一方和双方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也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如果因无效婚姻产生纠纷不能解决,建议可以找个婚姻无效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一下。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zylhls/index.php?id=29006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zylhls/index.php?id=29006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哪些行为属于骗婚行为
      • 婚姻无效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