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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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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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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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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的后妈有抚养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2-02-10 09:49:03来源:济南专业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ylhls)

        网友:孩子的后妈有抚养责任吗?

        1、如果孩子与后妈形成继子女关系,则具有抚养义务。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就必须抚养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是:抚养关系形成时,继子女应当是未成年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要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条件;有长期的抚养时间存在。如果具有抚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

        2、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另一方在婚,从而形成的子女与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间的亲属关系。在亲属法中,这种关系属于姻亲关系。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又可把继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形成了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该姻亲关系发生了转化,成为一种拟制血亲;另一类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之间仍为纯粹的姻亲关系。

        3、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4、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5、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要承担赡养义务呢?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继父母和继子女间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即已经转化成为拟制血亲,则继子女须对其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反之则不必承担。承担与否的分界点在于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综上所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继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父母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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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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