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子女抚养 离婚财产 离婚法规 离婚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玉环婚姻律师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义乌抚养方面律师免费咨询遗赠抚养协议的见证人一定要有吗?

        发布时间:2023-04-23 09:13:28来源:济南专业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ylhls)

        义乌抚养方面律师免费咨询遗赠抚养协议的见证人一定要有吗?

        一、 遗赠抚养协议的见证人一定要有吗?

        遗赠抚养协议的签订并不必然需要见证人,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二、遗赠抚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都是一种民事赠与行为,这是二者的共同点。二者区别主要在于:

        1、赠与财产交付的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扶养人只有在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而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是于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于生前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并由受赠人履行扶养义务。

        2、纠纷解决途径不同。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受继承法调整;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纠纷则受合同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遗赠抚养协议的具体内容,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对于见证人的认定上,并不一定需要进行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抚养协议的相关有效要件,对于一方因不履行义务而存在违约的, 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zylhls/index.php?id=28182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zylhls/index.php?id=28182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厦门离婚律师遗赠抚养协议书写不规范有效吗?
      • 厦门离婚律师遗赠抚养协议书的形式要件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专业离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