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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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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7 14:18:57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wjfls)
网友:请问家庭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
(一)首先我们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内容如下: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也就是说,在家庭债务中,如果夫妻关系还存在或者所负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夫妻双方是要共同承担家庭债务的;或者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和债权人约定好了属于个人债务,则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二)然后,我们可以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规定如下:
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就是说排除个人债务及财产各自所有的特别约定外,其他的夫妻以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一律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
也就是说,在家庭债务中,除了约定好的个人债务,夫妻关系存在的话,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
债务纠纷起诉,是否需要请律师?
最好请律师。法律上对民事纠纷案件不强制规定必须请律师,属于委托人的自愿行为,也就是说,可以委托律师也可以不委托律师代理。如果此债务纠纷法律关系明确、涉及数额较少、证据较为充分的,可以不请律师。但律师系法律专业人士,对案件会从法律及实务操作上对案件有个判断及应对方案,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有利,故建议请律师代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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