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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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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31 15:45:48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wjfls)
一、演出服借条的格式和内容是什么?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出情况、归还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借出人姓名、日期等要件。有关格式如下:
借条
甲方xxx(身份证号:*****)今收到乙方xxx(身份证号:******* )演出服XX套。(大写)
期限为:****年,从**** 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人签名
日期
二、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一)借条最好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二)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三)可以不写借款的原因,因为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四)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五)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一方需要对另一方的演出服进行借出时,需要签订上述格式的借条来进行认定,主要目的在于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涉及到造成了严重责任纠纷时,可以进行举证处理,并要求按照违约责任来进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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