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债务纠纷 债务法规 债务合同 债务风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男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 请问一下债务纠纷要去法院几次?
      • 请问债务纠纷起诉流程要多久?
      • 请问什么是代位权?
      • 请问什么是代物清偿?
      • 请问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 请问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
      • 请问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吗
      • 请问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可以作为法院查封的对象吗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债务纠纷

        夫妻个人债务能查封房产吗?

        发布时间:2023-01-03 13:55:01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wjfls)

        一、夫妻个人债务能查封房产吗?

        夫妻个人债务能查封夫妻共同房产,个人债务案件,执行机构仅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的,实践中可执行的财产可能呈现出三种形态:

        (一)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根据动产依占有、不动产依登记的判断所有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二)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其财产权利状况为共同共有,其中包含被执行人应有的份额。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可以采取查 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应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部分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

        (三)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虽然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应视为其个人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律原则,在申请执行 人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在被执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情况下,执行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但,执行机构已查明该财产为其他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执行机构对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控制性措施的,应当同时通知被执行人配 偶并告知其自被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被执行人配偶逾期未提异议的,执行机构可依法处分被执行人在该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二)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四)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五)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其实,如果房子本来就是丈夫或妻子一个人所有的,那么法院对房产的查封跟另一半也毫无关系。如若房子是夫妻共有的,比如房子的市场价格一共是100万,其中的这50万元可以用来偿还个人债务。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zwjfls/index.php?id=25469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zwjfls/index.php?id=25469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怎样执行夫妻个人债务?
      • 夫妻一方重病个人债务应该怎么偿还?: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