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债务合同 债务承担 债务动态 侵权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城管辖是如何规定的?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请问一下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吗?
      • 请问假离婚可以逃避债务吗?
      • 请问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 请问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 请问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 请问夫妻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有哪些情形?
      • 请问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债务承担

        请问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1-07-22 13:36:07来源:济南债务承担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wcdls)

        网友:请问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律师: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ythjnzwcdls/index.php?id=29983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ythjnzwcdls/index.php?id=29983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丈夫行骗欠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 请问夫妻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有哪些情形?: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