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债务合同 债务承担 债务动态 侵权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城管辖是如何规定的?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请问一下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吗?
      • 请问假离婚可以逃避债务吗?
      • 请问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 请问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 请问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 请问夫妻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有哪些情形?
      • 请问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侵权纠纷

        名誉权纠纷可以仲裁吗?

        发布时间:2022-04-27 14:39:10来源:济南债务承担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wcdls)

        网友:名誉权纠纷可以仲裁吗?

        律师:不可以仲裁处理,具有人身属性的权益不不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仲裁是合同纠纷并且要由有效的仲裁协议,且不能违反法院的专属管辖和专门管辖,另外我们国家还有个劳动仲裁。其他的都不能仲裁,不属于仲裁的范围。发生纠纷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和知会法律顾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新闻报道是否严重失实、是否诽谤他人或侮辱人格、是否损害他人名誉,如果确是我方有错的和不宜与对方对簿公堂、分庭抗礼的,应主动与对方协商解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网友:仲裁法中对合同纠纷的裁决是怎样的?

        律师:《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合同纠纷是在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因订立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和海商纠纷等,还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国际贸易、国际代理、国际投资、国际技术合作等方面的纠纷。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是指由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这在产品质量责任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见之较多。

        名誉权纠纷问题的认定,可以由双方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涉及到具体的问题的处理,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存在异议的,也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适用,仲裁是不可以对相关民事权利进行处理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zwcdls/index.php?id=24344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zwcdls/index.php?id=24344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侵犯名誉权败诉怎么办?
      • 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债务承担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