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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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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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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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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假释一般多长时间能释放?

        发布时间:2022-02-28 10:34:35来源:济南知名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zmmsls)

          网友:请问假释一般多长时间能释放?

        律师:一、对于假释一般多长时间能释放?

        对于假释一般要多少时间可以释放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八十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的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二、假释适用于哪些对象?

        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释就是属于可以提前的释放到监外执行剩余的刑期,因此,对于假释可以什么时候进行释放这个是没有具体的南侧定,需要看案件本身存在的期限才能进行计算,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同的期限所存在释放的时间就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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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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